《 電視+彩券+發票 》

 

(((   網路TV電視   )))

1網路電視~共 30 台

2無需下載~直接點看

3避免被植~間諜病毒

4即時新聞~瞭若指掌

5隨心所欲~音量自調

6要縮畫面~點鍵 esc

7晚上尖峰~網速較慢

8要您購買~可不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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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灣公益彩券   ))) 

(周一至周六 晚間8:30~8:55 LIVE直播)
 

↓威力彩  中獎分配 (38號選6 加選 第二區) (每注100元)

6號+區

6

5號+區

5

4號+區

4

3號+區

2號+區

3

1號+區

待分配

待分配

15

2

4

8

4

2

1

1

↓大樂透  中獎分配 (49號選6 它自 特別號) (每注50元)

6

5號+特

5

4號+特

4

3號+特

2號+特

3

待分配

待分配

待分配

待分配

待分配

1

4

4

↓今彩539  中獎分配 (39號選5) (每注50元)

5

4

3

2

頭獎獎金800萬元,三人以上均分2400萬元

800

2

3

50

※ 上列號碼及獎金分配 ~ 僅供參考 ~ 當以台彩所公佈為準 ※

 

 

(((    統一發票 對獎  )))

104年01月、02月統一發票中獎號碼

 

月份 01 ~02月
特別獎 60538935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1,000 萬元
特獎 50887710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200 萬元
頭獎 63856949、39459262、61944942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20 萬元
二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7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7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4 萬元
三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6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6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1 萬元
四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5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5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4 千元
五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4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4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1 千元
六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3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3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2 百元
增開六獎 022、355、038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3 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各得獎金2 百元
領獎注
意事項

1.領獎期間自104年4月7日起至104年7月6日止,請於郵局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內辦理,中獎人填妥領獎收據並在收據上粘貼0.4%印花稅票【中五獎(含)以上者】,攜帶國民身分證(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等文件替代)及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兌領獎金。中特別獎、特獎、頭獎者請向各直轄市及各縣、市經指定之郵局領取獎金;中二獎、三獎、四獎、五獎、六獎者請向各地郵局兌獎。(各地郵局延時營業窗口及夜間郵局均不辦理兌獎業務。)
2.統一發票收執聯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不得領獎。
3.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不得領獎。
4.中四獎(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所得稅款。
5.中獎之統一發票,每張按其最高中獎獎別限領1個獎金。
6.其他有關領獎事項均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辦理。
7.若有任何兌獎疑義,請洽詢服務專線電話:(02)2396-1651

 

※ 上列號碼僅供參考~以財政部公佈為準 ※ 

 

 (((   統一發票 ~  注意過期     )))

 

月份/ 11月 ~ 12103年 (104/01/25開出號碼)
特別獎 33516538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1,000 萬元
特獎 18290129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200 萬元
頭獎 43772058、44517895、45226602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20 萬元
二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7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7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4 萬元
三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6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6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1 萬元
四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5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5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4 千元
五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4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4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1 千元
六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3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3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2 百元
增開六獎 901、659、034、955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3 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各得獎金2 百元
領獎注
意事項

1.領獎期間自104年2月6日起至104年5月5日止,請於郵局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內辦理,中獎人填妥領獎收據並在收據上粘貼0.4%印花稅票(中五獎以上者),攜帶國民身分證(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等文件替代)及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兌領獎金。中特別獎、特獎、頭獎者請向各直轄市及各縣、市經指定之郵局領取獎金;中二獎、三獎、四獎、五獎、六獎者請向各地郵局兌獎。(各地郵局延時營業窗口及夜間郵局均不辦理兌獎業務。)
2.統一發票收執聯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不得領獎。
3.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不得領獎。
4.中四獎以上者,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所得稅款。
5.中獎之統一發票,每張按其最高中獎獎別限領1個獎金。
6.其他有關領獎事項均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辦理。
7.若有任何兌獎疑義,請洽詢服務專線電話:(02)2396-1651

※ 上列號碼僅供參考~以財政部公佈為準 ※ 

 

 (((   統一發票 ~  注意過期     )))

 下列已經過期 

號碼僅供參考~以財政部公佈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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